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浔阳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浔阳区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2009-09-24【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突发事故处置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保障全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辖区范围内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或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特大安全事故包括:1、特大火灾事故;2、特大爆炸事故;3、特大建筑事故;4、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5、特大中毒事故;6、其他特大安全事故。

二、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1、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职能部门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

2、成立浔阳区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区长担任,如有特殊情况区长不能到位时,由常务副区长代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区长以及分管该事故发生行业的副区长担任;并根据事故情况需要,由总指挥指定相关分管区长任副指挥;成员由区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浔阳区消防大队组成。

3、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设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挥中心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区长和分管发生事故行业的副区长任主任,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安监局局长、公安局副局长及事故应急救援分工责任部门和发生事故行业的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

三、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业或本区域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迅速启动预案,统一部署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故救助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赔偿。

4、组织指挥事故救灾工作,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5、组织协调或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7、适时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予以公布。特大事故的通讯报道,由区委宣传部负责。通讯报道稿件须经总指挥及区委宣传部审定后向公众发布;

8、定期组织预案的演练,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9、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总指挥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总指挥部组成成员单位职责

1、浔阳区公安局

1)负责各类特大道路交通、火灾、爆炸、中毒事故的现场扑救及应急处置工作;

2)事故发生后负责保护人员和财产,保护事故现场,负责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

3)控制旁观者进入事故现场和事故危险区域,负责事故可能危及地区内的人员疏散和撤离,确定死亡人员姓名、身份等,防止和处理事故现场可能发生的案件;

4)负责有关事故直接责任人的监护及逃逸人员的追捕;

5)参加事故的调查。

2、浔阳区城建局、浔阳区房产局

1) 负责建筑物倒塌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2) 负责提供建筑物倒塌事故的相关技术支持;

3) 负责对事故中受损建筑物的评估、鉴定工作;

4) 参加相关事故调查。

3、浔阳区安监局

1)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负责提出确定危险化学品主要生产、储存区域及重点目标的建议;

3)负责向政府提供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4)监督检查经营危险化学品单位编制和建立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是否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组织上报地方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5)监督检查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模拟演习和演练;

6)特大安全事故处理结束后,决定需要妥善保护现场,应就事故现场和受事故影响区域可否允许人员进入等问题,向单位和应急总指挥部提出建议;

7)评估应急救援预案的有效性;

8)协调、组织专家技术组,提供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持;

9)协调、配合特大安全事故调查组工作。

4、浔阳区卫生局

1) 负责特大安全事故中受伤人员抢救治疗工作;

2) 负责调动药品、器材,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提

供医疗保障。

5、浔阳区消防大队

1)及时控制、扑灭火灾,立即抢救被困人员、重要物资和财产;

2)控制火灾、爆炸和毒物泄漏事故的现场;

3) 负责相关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浔阳区环保局

1)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特大安全事故现场监测工作,及时通报危险、危害的范围;

2)负责事故现场有毒有害物质浓度检测和环境危害评估;

3)负责污染物的处置工作;

4)参加相关事故调查。

7、浔阳区民政局

1) 负责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

2) 组织落实社会救灾队伍和物资,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8、浔阳区财政局

负责确保事故抢救和事故处理资金的需要。

9、新闻单位

负责对事故进行客观、公正、适当的报道。

10、各街道办事处

加强本辖区的安全管理,及时汇报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信息和情况,服从浔阳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参加辖区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五、各救援小组的组成及职责分工

各组的职责分工如下:

1、宣传报道组:负责对事故的救援、抢险、调查、处理等进行适当、公正的报道。

2、警戒维护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故现场。

3、后勤保障组:负责抢险人员的现场食宿和安排,保障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协助处理相关的救护工作。

4、专家技术组:对救援设备的使用、灭火、打捞、工程拆除、关闭有毒有害气源或泄露源、事故原因分析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5、善后处理组:负责死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和慰问工作,做好群众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6、伤员救护组:开设现场救护场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六、特大事故报告和应急预案启动

1、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向110119指挥中心报警,110119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报警后应立即向发生事故行业的归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区政府办公室报告。报告内容包括: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4)需要有关部门的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5)联系电话、联系人和联系单位。

2、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接到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按本预案规定,迅速组成总指挥部,同时通知有关单位和区公安局迅速赶赴现场;必要时可将事故情况报驻区部队或武警大队,请求事故抢救或支援,并及时上报市政府办公厅和市安监局。

3、有关成员单位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相应应急救援子预案,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

4、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和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七、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1、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投入运作,总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应立即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公安部门应加强事故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3、事故单位应及时与市交通、通信、供电、供水、供气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联系,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燃气、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卫生部门应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利用各种医疗设备,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救配合工作。

5、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6、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应立即成立自救领导机构迅速组织采取应急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八、制定应急救援子预案的要求

1、各成员部门应当在预案通过之日起30日内按职责分工完成本部门责任应急救援预案(包括相关部门的子预案及重点企业单位的应急预案)的制定工作,报区政府办公室;

2、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明确应急救援组织网络、相关职责及通讯联络方法;

2) 事故发生后迅速到达现场的保证手段;

3) 到达现场后应急救援系统立即运行的措施;

4) 现场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

a现场保护;b维持秩序;c处置险情;

d抢救伤员;e疏散人员;

5)应急救援的队伍、物资(含装备、设施)保障;

6)应急的专家技术支持;

7)应急救援的医疗保障;

8)应急救援的交通运输保障。

九、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和修订

由于受技术、设备和实践经验、理论水平等条件的限制,我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还不是很完善,必须通过反复演习,对应急预案进行检查,从而对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完善、修订、提高,原则上子预案或专业子预案先行演练,然后组织综合演练。主要提高以下几种能力:

1、检查通讯系统是否畅通无阻。

2、演习事故现场人员是否能安全顺利撤离。

3、演习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机构是否能够及时参与事故抢救,应急救援子预案能否快速启动。

4、有关的抢险设备能不能到位。

5、能否及时有效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

十、其他事项

1、本预案是区政府有关部门针对可能发生的特大事故,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2、政府各部门应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预防特大安全事故的意识,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3、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特大事故的抢险救灾,驻浔部队和武警浔阳大队、浔阳公安分局是特大事故抢险和保卫的重要力量。

4、凡接到抢险紧急通知后,行动迟缓,措施不力,致使事故蔓延、扩大的,要追究有关单位、人员的行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浔阳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结构图                              

 

浔阳区人民政府

     二OO四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