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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

浔阳区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2011-10-18【浏览次数::

部门简介

   根据《中共浔阳区委、浔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浔阳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浔发﹝2010﹞5号)文件精神,浔阳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更名为浔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区政府综合管理全区人事、劳动工作和推行人事劳动制度改革的职能部门,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单位地址:九江市浔阳区庾亮北路2号(区政府综合楼四楼)
  邮政编码:332000
  联系电话:(0792)8223865
  电子邮箱:xunyangrlzy@163.com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区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拟订全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农村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五)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区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政府序列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公务员考录、考核、培训、奖惩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组织实施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承办区人民政府奖励表彰工作,负责对以区人民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项目和对象进行审核。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促进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农村实用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九)贯彻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组织实施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贯彻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浔工作或定居政策;负责全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十三)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四)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局  长:李  军

  负责全面工作

    联系方式:(0792)8228244

书  记:李  忠

  负责党总支、公务员管理、军转安置、事业单位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资福利、人才、招商引资工作

    联系方式:(0792)8129014

副局长:翟福强

    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0792)8129014

副局长:张莉莉

   协助局长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效能建设、档案管理、引智、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应急管理、计划生育、群团工作。

    联系方式:(0792)8582212

副局长:罗媛媛

  协助局长分管社会保障、就业促进、民生工程、规划基金监督工作。

    联系方式:(0792)8129014

副局长:胡  慧

  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财务、宣传思想、综合治理、信访、维稳)、信息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专家服务中心工作。

    联系方式:(0792)8129014

人才交流中心主任张五平

  负责人才交流中心工作,协助书记分管党务工作、人才工作。

    联系方式:(0792)8129014

劳动监察大队队长万雷亮

  负责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工作。

    联系方式:(0792)8129014

内设机构

办公室

  工作职责: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事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公共关系、机要交换、信息与宣传、建议提案办理、文书档案管理、政务公开、后勤保障、安全保密、信访、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等工作;组织协调信息系统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钟琳娜

  联系方式:0792-8223865

公务员管理股

  工作职责: 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公务员职位管理、考试、考核、录用、职位任免和升降、交流(调任、转任)、回避、奖励、辞职、辞退、日常登记和管理等政策规定;承办公务员和参照单位工作人员的调配工作;按权限审核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宜;组织协调公务员和参照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公务员职位分类,建立和完善公务员和参照单位工作人员信息库;承担全区公务员和参照单位工作人员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承办区人民政府奖励表彰工作,负责对以区人民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项目和对象进行审核。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军转干部安置政策;负责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家属安置计划和办法;指导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组织落实全区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协调做好全区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杨正发

  联系方式:0792-8239834

事业单位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工作职责:承担全区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拔尖人才的申报、选拔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定居的政策;拟定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办法;承办全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的各项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制度管理工作,并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核准工作;承办机关工勤人员和区直事业单位人员的调配工作;承办事业单位人员考核、惩戒、辞职、辞退等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人员信息库。

  负责人:何晓丽

  联系方式:0792-8239834

工资福利股

  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研究拟定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因公伤残、死亡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

  负责人:伍星

  联系方式:0792-8239834

5、社会保障股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基本养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直企业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办理区直企业职工正常退休的审核审批手续;负责区直企业职工出生时间、工龄的认定工作;执行养老保险省市统筹、基金征缴、个人账户管理、养老保险领取条件和企业职工非因公及因病死亡丧葬抚恤费、遗属生活补助等有关政策;拟定和完善我区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年审考评工作;参与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依法监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经费、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拟定专项工作经费、区内基金监督计划,制定区内各险种基金、专项工作经费稽核方案;承担区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负责人:戴菁

  联系方式:0792-8223865

6、劳动就业促进股

  工作职责:拟定全区城乡统筹的就业、实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贯彻执行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等就业政策;承担编制就业再就业资金预决算及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牵头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统计、调研等工作;贯彻职业介绍有关法律法规,审批职业中介机构;制定劳务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人物并组织实施和考核,统一管理农村劳动力资源,统筹劳务培训,实施劳动力转移,落实劳务开发综合性政策;贯彻执行失业保险政策,负责经济性裁员备案工作,建立失业预警机制,落实在经济结构调整中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

  负责人:戴菁

  联系方式:0792-8223865

职业能力建设与人力资源开发股

  工作职责: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拟订辖区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辖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对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进行审批、管理和考核;负责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就业准入制度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指导、管理职业技能的培训、鉴定和竞赛;拟定职业技能人才表彰奖励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培训和晋升等工作。建立并完善全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体制;负责全区人力资源的调研、预测、统计工作;协调管理全区人才引进、新近人员招聘工作;承担国家和本区特需人员的选调和安置;负责组织实施农村乡土人才队伍建设计划;负责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选派大学毕业生到基层锻炼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区人才发展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相关项目申报、立项等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人:张五平

  联系方式:0792-8582212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政策;组织实施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受理我区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投诉、举报;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依法行使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权;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承办局内有关法律事务。执行国家、省有关劳动关系政策、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管理制度;指导我区劳动标准制定工作;全面取消非法用工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障政策;统筹拟定全区范围内劳动,人事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节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

  负责人:万雷亮

  联系方式:0792-8573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