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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
浔阳区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2011-10-18【浏览次数:: 】
部门简介
根据《中共浔阳区委、浔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浔阳区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浔发[2010]5号),保留浔阳区司法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浔阳区司法局设有: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股、基层工作股、公证律师管理股、社区矫正工作股、法律援助中心,现有工作人员30人。此外,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局;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办公室挂牌在司法局,与基层工作股合署。区司法局下属机构有国办江西浔阳律师事务所、浔阳公证处、5个基层司法所;接受区司法局业务主管和行业指导的法律服务机构有蓝天法律服务所、甘棠法律服务所2个基层法律服务所。
单位地址:九江市浔阳区庾亮北路2号
邮政编码:332000
联系电话:0792-8220148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编制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订全区依法治区和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四)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区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工作。
(五)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区的法律援助工作。
(六)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和司法助理员工作。
(七)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八)组织实施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帮助以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九)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
(十)承办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
领导分工
局长 张勇
主持区司法局全面工作。
联系方式:0792-8135219
副局长、公证处主任 张文军
分管公证处、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工作。
联系方式:0792-8225489
副局长 钟玲
分管普法宣传工作。
联系方式:0792-8223148
纪检组长 刘洪
分管纪检监察、办公室、党务、基层、社区矫正工作。
联系方式:0792-8223148
内设机构
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负责人:陶明
联系方式:0792-8220148
法制宣传教育股
工作职责:负责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拟订普法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民普及法律知识和增强全民法制观念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本区各单位普法工作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评比,推广普法先进典型,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负责人:余青卿
联系方式:0792-8220148
基层工作股
工作职责: 管理、指导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指导街道、社区(村)、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的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执法证照的审核、年检、注册工作。
负责人:钟将
联系方式:0792-8220148
公证律师管理股
工作职责:监督、指导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和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工作;协助律师资格考试工作和律师事务所及执业律师的年审注册登记工作等;管理、指导、监督公证业务;协助公证员资格考试工作和执业公证员的年审注册工作。
负责人:孔艳
联系方式:0792-8220148
社区矫正工作股
工作职责:指导、监督、管理全区社区服刑人员的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有关部门、街道政府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常工作。
负责人:钟将
联系方式:0792-8220148
法律援助中心
工作职责:承担全区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负责人:胡宗荣
联系方式:0792-8220148
纪检组(监察室)、党、团、工会、妇女组织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