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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水务局
浔阳区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2011-10-18【浏览次数:: 】
部门简介
浔阳区农林水务局属浔阳区政府办公室正科级内设机构,主管全区农业、农村经济和全区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水土保持、林业、水产业等综合职能部门,设有农业科、林业科、水利科、农林水综合执法大队、局办公室、新村办、农业产业化办、城区水利水保工程管理服务站、林业工作站、畜牧兽医和渔政管理站。
单位地址:九江市庾亮北路2号
邮政编码:332000
联系电话:0792-8234741
电子邮箱:xyqnb@sina,com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参与拟定和实施区有关农村的规定和工作意见、决定。
(二)指导、协调全区三农工作,督促、检查、反馈对上级有关三农工作的法规、文件、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研究拟定农业产业规划,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改善。
(四)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稳定和完善基本经营制度,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五)研究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市场体系建设。
(六)制定农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拟定农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指导农业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的就业能力。
(七)组织种畜禽管理工作;组织、监督对区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并组织扑灭。
(八)做好全区水土保持执法监督工作。
(九)做好全区林业和园林绿化工作。
(十)制订全区度汛方案及应急预案,督促指导成员单位防汛物资的储备等工作,及时了解汛情、雨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坚持贯彻执行上级防汛调度命令。
(十一)负责全区新农村建设和清洁工程的监督、指导、检查工作。
(十二)做好全区扶贫工作。
(十三)做好农口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局长 马艺文
主持区农林水务局全面工作,主管财务、防汛、水利、综治、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一系列一票否决工作
联系方式0792-8233634
副局长 周建平
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财务工作
联系方式0792-8233634
副局长 廖红英
协助局长分管农业、畜牧兽医与渔政管理、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化、党群党建、纪检、妇女、计生等工作
联系方式0792-8234741
副局长 黄志钢
协助局长分管综合执法、林业、园林绿化、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地质(地震)灾害、招商引资、综治、信访等工作
联系方式0792-8234741
内设机构
1、农业科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种植业发展规划,指导种植结构的调整,合理利用资源,负责惠农政策宣传,做好惠农补贴核实上报工作;抓好种植、养殖业生产计划、基地建设项目及重大技术推广项目;负责农业生产资料需求计划的横向联系;开展种植业政策调查研究,及时反映生产中的情况和问题,提出工作建议;以市场为导向,资源为依托,负责农产品市场规划、建设,形成农产品市场体系;全面收集、分析、整理农村经济信息,跟踪国内经济信息,为推销农产品提供科学依据;根据市场需求把农产品宣传、推销出去,实施走出去、请进来的战略;负责联系区内的涉农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企业的发展及市场需求,合理规划种、养殖业结构。
负责人: 董俊杰
联系方式:0792-8234741
2、林业科
工作职责:(一)负责全区林业及林业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林业及林业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规章;研究拟定全区林业及林业生态建设的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有关地方标准和规程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制 定全区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拟订相关地方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协调、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三)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对依法征用、占用林地进行初审。(四)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区湿地保护规划,拟订湿地保护的有关地方规定,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五)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 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省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初审报批工作。(六)在国家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依法开展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七)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八)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参与拟订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九)承担林业行政执法及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组织、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十)参与拟订林业及林业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公益林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区财政林业经费的预算建议,管理县区级林业资金,管理林业国有资产。编制林业发展的年度生产计划,组织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十一)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外事和宣传工作指导全区林业队伍的建设。
负责人: 刘理松
联系方式:0792-8234741
3、水利科
工作职责:督促指导全区做好防汛排涝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了解防洪排涝工程存在的问题,多渠道、多层次筹集资金,加快本区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制订全区度汛方案及应急预案,督促指导成员单位防汛物资的储备等工作,及时了解汛情、雨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坚持贯彻执行上级防汛调度命令;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组织实施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并对全区水保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审批本区立项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督促开发建设单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监督“三同时”制度的执行,并负责水土流失补偿费、治理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
负责人: 伍 敏
联系方式:0792-8234741
4、城区水利水保工程管理服务站
工作职责:负责城区内所有的长江堤防、河道、水闸、泵站等水利工程的管理及维护保养,负责城区长江岸线的水利水保工程的管理监督及本辖区内的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的年度预算编报及建设管理,建立健全工程技术档案管理。
负责人: 伍 敏
联系方式:0792-8234741
5、林业工作站
工作职责: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组织实施城乡造林绿化;林产品检验检疫;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监督;办理上报木材加工经营许可证;
负责人: 刘理松
联系方式:0792-8234741
6、畜牧兽医与渔政管理站
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畜牧兽医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开展畜牧兽医行业的行政执法;负责本区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做好动物疫病的监测、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研究拟定本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计划,开展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负责村级畜牧兽医人员的业务指导;负责区畜牧兽医建设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承办区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2)宣传国家渔业法律法规及政策,审核和审批行政审批事项,维护渔业生产者合法权益;对违反渔业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依法调处渔业生产纠纷,查处渔业污染事故.
负责人:雷小文
联系方式:0792-8234741 0792-8572427
7、农林水综合执法大队
工作职责:农、林、水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指导、协调农、林、水渔业生产事故(纠纷)处理工作。
负责人:刘理松
联系方式:0792-8631112
8、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 承担保密、财务、统计、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内外联系工作;承担信息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
负责人:张宝凤
联系方式:0792-8234741
9、新村办
工作职责:拟定全区新农村建设和清洁工程的具体措施,出台实施方案;负责全区新农村建设和清洁工程的监督、指导、检查工作;
负责人:刘 玮
联系方式:0792-8234741
10、产业化办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指导扶持农业龙头企业;负责各级别农业龙头企业的推荐、筛选、申报及监测工作;做好对农业龙头企业的跟踪管理服务工作;及时报送报表,掌握各龙头企业的生产动态。
负责人:刘 玮
联系方式:0792-8234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