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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局区大队
浔阳区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2011-10-18【浏览次数:: 】
部门简介
九江市执法局浔阳区大队是九江市执法局(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九江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字[2002]41号)和《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九江市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发[2002]17号)文件精神,于2002年正式组建成立,是主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下属机构,实行市、区两级“双重管理”。分管浔阳区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全大队现有在编人员81人,下设两室八个执法中队。
联系电话:8580363
部门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城市管理的政策和法规。
(二)拟订和实施浔阳区城市管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浔阳区的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和检查评比。
(三)负责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行政管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工作,参与规划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对市容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等的管理。
(四)负责对浔阳区各街道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五)受理市民和单位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反有关城市管理法规的行为,检查落实“门前三包”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
(六)行使市容、规划、园林、市政、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等部门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具体为: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行政处罚权、对建筑施工噪声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七)承办浔阳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党组成员、副局长、大队长:谭勐
教导员:曹俊律
副大队长:朱毅、励浔、鲁凯
办公室主任:左颖
执法室主任:杨静
内设机构
八个执法中队:
(一)机动中队
中队长:段龙水,指导员:夏敏。全队编制9人,电话858,主要负责:全大队的机动任务,浔阳区人行道机动车停车管理及处罚,全市渣土夜间监管和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音监管市局轮值任务。
(二)金鸡坡中队
中队长:陈浩文,指导员:江政晖。全队编制4人,电话8632332,主要负责金鸡坡街道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
(三)白水湖中队
指导员:邹卫华。全队编制8人,电话8581066,主要负责白水湖街道辖区内的城市管理工作。
(四)湓浦中队
中队长:许晓波,指导员:蔡礼明。全队编制10人,电话8228133,主要负责湓浦街道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
(五)人民路中队
中队长:唐义波,指导员:肖胜利。全队编制9人,电话8228233,主要负责人民路街道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
(六)甘棠中队
中队长:吴建新,指导员:王洪庆。全队编制10人,电话8575100,主要负责甘棠街道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
(七)女子中队
中队长:查恒春。全队编制14人,电话8139296,主要负责人行道违章停车的处罚工作。
(八)和中广场中队
中队长:郭智,指导员:刘建军。全队编制4人,电话8576050,主要负责和中广场周边的城市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