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阳区农村工作办公室办事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浔阳区农村工作办公室办事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浔阳区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规定》的通知,完善办事公开制度,提升我中心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关于印发浔阳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浔府发 [2011] 2号)精神,结合本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构建和谐社会目标,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通过深化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扩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进一步增强公共事业单位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服务中心办事公开工作,成立区农办办事公开领导小组,主任唐平钧任组长,副主任何先枝为副组长,成员有刘军、刘玮、董俊杰、赵正涛、刘理松,办公室负责办事公开的日常工作。

三、内容形式

(一)公开内容:凡不属于党和国家秘密、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依法首保护的个人隐私及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均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或向社会全面公开。

1、部门的职责权限、服务范围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2、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结果,便民服务电话、监督部门电话;

3、国家各项惠农政策及落实情况;

4、向社会承诺的服务事项、标准、违诺责任及处理办法;

5、群众反映的重点问题的答复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6、对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的处理规定及违规、违法工作人员的处理结果;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公开形式:结合本办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限时公开。

1、农办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专栏;

2、资料汇编、办事须知、服务手册、便民卡片;

3、对外公开的咨询、服务电话;

4、其它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四、工作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公共事业单位实行办事公开制度,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现实需要,是促进公共事业单位改进管理和服务方式,更好地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损害人民群众利益、与民争利的不正之风的重要措举。各农业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立和完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以公正、公平、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取信于民,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高度,提高对推行办事公开制度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认真自觉地推行办事公开制度,规范办事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接受社会监督,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把办事公开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区农办成立了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领导小组,要把本单位办事公开纳入工作主题部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协调各方,经常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办事公开工作。

三是依法公开,突出重点。根据“公开是法定,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凡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都要对外公开。同时,要突出重点,根据公用事业单位与群众生产关系密切的特点,围绕浔阳区“人民群众想知道什么”,把群众反映最为强烈、最为关心,社会最敏感、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的事项最为办事公开的重点。

四是创新形式,增加实效。要从方便群众办事、咨询、反馈的角度出发,设置办事公开栏、群众举报箱、群众举报电话、宣传资料等。创造条件,扩大公开事项信息容量,特别要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人民群众关心的决策过程、热点事项的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使办事公开真正面向人民群众,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01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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