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阳区农村工作办公室社会服务承诺
一、服务标准
以国家与农业、林业、水利等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为准绳,严格依法办事,严格履行法律程序,行政处罚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在执法程序和对象上,一视同仁,并要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二、服务承诺
1.实行挂牌上岗,在每个工作人员办公桌上放置标明姓名、职务、职责等内容的标示牌,方便群众办事。
2.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五个一”服务。对来办事的每一个人,无论首先问到本单位任何一位工作人员,都必须保证介绍到具体承办科室。各科室工作人员给办事者一个笑脸、一声问候、一个座位,一杯热茶、一个满意答复。
3.属科室负责处理的事务随到随办,不推诿扯皮。
4.按照网上办公要求,设立综合业务科室,在社区服务中心安排专门窗口专门工作日,来承接农口各项业务,统一对外服务。
三、服务监督规定
1.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对基层、群众反映的问题推诿扯皮、甚至视而不见、置若罔闻的要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2.进一步公开政务。在农办办公室和对外服务窗口公示收费标准及服务承诺公示牌(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凡被监督、举报的责任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和扣减绩效奖惩罚。
3.严格考核制度。对不履行服务承诺,影响工作效率,损坏单位形象的人,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