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阳区建设局集中开展建筑施工打非治违
浔阳区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2015-06-01【浏览次数:: 】
为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九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部署,经研究决定从2015年5月至12月在全区集中开展建筑施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结合我区建筑施工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为抓手,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集中打击、整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违规违章冒险施工行为,进一步规范建筑领域法治秩序,坚决遏制和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继续保持全区建筑市场管理秩序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二、组织领导
成立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杨明卿(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 向菲(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质安监站、建管股、招标办等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质、安监站,负责具体工作。
三、重点内容
1、未办理施工许可、安全和质量监督等建设手续,擅自进行建设活动的;
2、无施工资质证书,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相关建设活动的;
3、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
4、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
5、施工企业“安管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相应操作资格证书而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未严格按安全生产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
7、拒不执行安全质量监管整改指令、抗拒安全质量执法的。
四、时间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 自查自纠阶段(至5月中旬)
组织督促各施工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2、集中打击整治阶段(5月下旬至11月底)
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继续集中打击和整治。对在建工程开展拉网式大检查。
3、巩固深化阶段(12月)
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在建工程进行重点督查,对已停工的建设项目逐一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并推动建立建筑施工打非治违常态化工作机制。
五、保障措施
1、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标后电子考勤制度。依据《九江市建设工程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对施工单位建造师(项目经理)及“六大员”、项目总监等管理人员到岗情况实施电子化考勤,定期公布考勤情况和处理意见。
2、实行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制度。对实施关闭取缔、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并按国家规定上限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备案,一档一案,跟踪督办。
3、实行“黑名单”制度。将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通过江西省建设监督网、九江市建设规划局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告,在建筑市场准入、招投标等方面严格限制,在各类考核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4、实行警示约谈制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且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进行约谈警示。
5、实行信息交流和统计制度。及时掌握专项行动工作动态,每月23日前向市建设规划局建筑安监站报送有关信息。
6、实行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制度。以暗查暗访的方式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适时在本地媒体报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同时,对企业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或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较大事故等典型案例,要进行公开处理,强化教育和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