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浔阳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浔阳区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2015-08-12【浏览次数:: 】
为落实市建设规划局《2015年九江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抓好全区2015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隐患排查活动和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违章建设,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为促进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15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201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组织领导
成立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区建设局局长杨明卿为组长,副局长向菲任副组长,局建管股、局质安站负责人及监督员为成员,由局质安站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四、活动安排
1、大力宣传、营造安全氛围。一是要求各建筑施工现场采取办墙刊、贴标语、挂条幅等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活动宣传;二是为进一步引起社会的关注,扩大对“一法两条例”的宣传,参加全区统一开展安全咨询日活动,活动内容包括现场接受咨询、
2、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隐患排查的重点放在机械、脚手架、模板、基坑、施工用电、洞口及临边防护的安全隐患,检查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等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月”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分两个阶段进行,一是6月15日之前,以建筑企业、工程项目部和监理部为落脚点,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每个项目均应建立安全隐患登记排查台帐,落实专人,负责整改到位。二是6月16日至6月25日前,对依法受监工程进行拉网式检查,并及时查处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隐患坚决做到“四不放过”:即隐患未彻底消除不放过、违法违规行为未得到应有的追究不放过、市场责任主体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相关防控机制不健全不放过。通过安全隐患排查,促使责任单位认真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职责。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活动领导小组要针对安全生产实际,明确目标,落实经费,落实活动重点和措施。
2、加强联动,扩大影响。要充分指导协调作用,发动本部门、企事业单位全体职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拓宽参与面,扩大覆盖面。
3、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强化对在建工程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
4、认真总结提高。施工监理企业通过此项活动,要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