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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浔阳区2014—2015年度文明单位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浔阳区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2015-12-21【浏览次数:: 】
各街道党工委,区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观,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主义文明程度,促进社会和谐,根据区文明委2015年工作部署,今年将评选2014-2015年度浔阳区文明单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文化建设,不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推动兴起新一轮创建热潮,努力提高创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 申报推荐范围
凡是在创建文明单位工作中成绩显著,符合文明单位申报条件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和驻区部队、实行独立核算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参加评选活动。被撤销上一年度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不得参加本年度文明单位的评选。
三、申报推荐程序
1、自愿申报。符合区文明单位标准的单位,均可自愿到所在地街道党工委申报。为加强对文明单位的动态管理,进一步激发各单位的创建积极性,对区文明单位评选实行淘汰制。凡落实区文明委工作不到位,在公共文明指数、文化事业建设测评等全省市县(区)科学发展综合考评工作中表现不力的单位取消其文明单位申报资格。
2、考核推荐。各街道要按照《浔阳区文明单位测评标准(试行)》择优推荐。推荐的名额原则上参照所属辖区最近一届评定的区级文单位数额。各街道在拟定推荐单位后报区文明办,区文明办将对照标准进行严格考核测评,并征求区纪检监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与计生、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意见,由上述部门出具正式相关意见函。
3、媒体公示。区文明办对各街道推荐的拟表彰名单在征求区有关部门意见后,在区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反映和群众意见,相关反馈意见将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
4、审查报批。申报推荐材料:(1)《浔阳区2014-2015年度文明单位申报表》及工作概况(2000字以内)、本单位近两年来获得区级以上奖励情况;(2)浔阳区2014-2015年度文明单位申报汇总表。(3)所有申报推荐材料由各街道统一上报,一式2份,连同电子稿于2016年1 月5日前报送区文明办。邮箱:429157993@qq.com。区文明办将采取审核材料、实地考察等方法,对推荐名单和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和抽查,根据评选名额,按考评分数排序确定推荐名单。在综合考察结果和公示情况的基础上,提出浔阳区2014-2015年度文明单位建议名单,经区文明委审议,报请区委、区政府批准予以命名表彰。
四、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实施。要充分认识推荐评选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这次推荐评选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抓手,强化文明单位的社会责任,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与实际相结合,通过深入细致、扎实有效的工作,使推荐评选过程成为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提高水平的过程。
2、坚持群众标准。要坚持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把推荐评选过程变成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为群众多办好事办实事的过程。要引导群众广泛参与,使推荐评选结果经得起群众和实践的检验。
3、确保推荐质量。要严格按照《浔阳区文明单位测评标准》的规定进行,做到公开透明、标准统一、程序规范、好中选优,真正把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效突出,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要对申报单位进行严格审查,保证推荐质量。对于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要严肃查处并取消申报、推荐资格。
4、大力进行宣传。要以评选表彰为契机,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文明单位的先进经验,扩大社会影响力,推广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使评选表彰过程成为学习先进、激励后进、不断提高城区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的过程。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文明单位的动态管理,指导帮助他们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创建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