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石化卫生防护距离正式公告
浔阳区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2016-06-22【浏览次数:: 】
浔阳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
公 告
浔府征字[2016]2号
为加快我市能源基础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味,促进市、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市、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九江石化油品质量升级改造工程卫生防护距离房屋征收工作。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规政策,已按要求完成《九江石化油品质量升级改造工程卫生防护距离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拟定、论证、征求公众意见和修改等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经浔阳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九江石化油品质量升级改造工程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浔阳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屋征收部门为浔阳区房产管理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浔阳区金鸡坡街道办事处,负责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二、《九江石化油品质量升级改造工程卫生防护距离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实施,同时发布。
三、征收期限:自该公告发布落款之日起45天内完成全部房屋征收工作。
四、征收范围:距离油品质量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中心800米环形范围内 (具体详见红线图)。
五、自房屋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携带居民身份证、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征收有关手续。
六、被征收人对浔阳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及征收补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16年6 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