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社区低保工作经费的通知
浔阳区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2016-11-24【浏览次数:: 】
浔民字〔2016〕15号
关于下拨社区低保工作经费的通知
各街道:
为保证社区低保工作正常运转,各类救助对象及时入户调查、审核、审批、公示等工作,让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体及时得到救助,让贫困群众及时享受到党和政府的优惠政策,经研究,现下拨社区低保工作经费,纯社区1800元,厂矿社区和村1000元,其中:白水湖街道:11个纯社区,4个厂矿社区,2个村,低保工作经费25800元;人民路街道:纯社区17,厂矿社区2个,村1个,低保工作经费33600元;金鸡坡街道纯社区2个,厂矿社区6个,村委会6个,低保工作经费15600元;甘棠街道22个纯社区,低保工作经费39600元;湓浦8个纯社区,低保工作经费14400元;合计129000元(壹拾贰万玖仟元整)。
各街道要切实加强低保基础管理工作,规范低保救助,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给各社区,不得截留挪用,此项经费各社区只能用于低保工作。
特此通知
浔阳区民政局
二〇一六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