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浔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浔阳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浔阳区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2016-11-29【浏览次数:: 】
浔府办字〔2016〕33号
浔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浔阳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九江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九府厅字〔2016〕94号)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大全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监管力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浔阳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任佳佳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居 莉 区纪委副书记
杨金甫 区财政局党总支书记
马艺文 区农林水务局局长
成 员:方倩华 区委组织部基层组织建设办主任
何麟懿 区社会组织党工委书记、区民政局副局长
黄宏志 区委编办副主任
何先枝 区审计局副局长
胡 慧 区人社局副局长
廖红英 区农林水务局副局长
伍伶俐 区建设局交通办主任
程孟常 区国土地资源局副科级干部
余火连 金鸡坡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中秋 白水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肖 飞 人民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林水务局,由马艺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廖红英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016年9月19日
浔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