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一六年九江市第十届巾帼建功标兵

                                                            ——湓浦街道妇联主席 李志红 

本人自2009年任妇联主席以来。能够紧紧围绕“群众所需,妇女所急,妇联所能”下功夫,充分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通过组织妇女、宣传妇女、团结妇女,密切联系妇女群众,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赢得了辖区居民的广泛赞誉,辖区里的妇女们亲切地称我为“红姐”。

一、立足本职,做“学习型”妇女干部

我始终把学习当作一种神圣使命,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境界,一种终身追求,把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融入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紧紧围绕提高思想政治理论素养和综合能力,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学习妇女工作所需要的一切知识,使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基层工作者。我和社区妇女干部探讨工作时总是说“作为妇女干部,现在社会发展变化这么快,我们工作要跟上时代步伐,就得多学习、勤思考,创新方法,扎实工作,不能让妇女工作落在后面。”上任伊始,我没有一味沉湎于杂务琐事,而是千方百计找时间学习。虚心向有经验的同志和工作比较出色的其他街道妇联主席学习请教,不懂就问,平时经常到区妇联汇报工作,在短暂时间内,我就很快胜任了工作,进入了角色。只要一有时间,我就就会下社区,往妇女群众家里钻,跟妇女们拉家常、谈工作、搞调研,听取她们的意见,大胆尝试解决新矛盾、新问题的途径,团结和带领妇女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二、围绕开展,做“创新型”妇女干部

一是强化服务社区妇女创业就业。全面调查登记社区女性劳动力基本情况及社会保障情况,包括教育培训、就业、劳动合同的签订以及各项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并分类建立台帐,及时运转,掌握了详实、准确的第一手资料。在此基础上,针对社区部分妇女下岗失业、家庭生活困难等实际问题,与劳动就业部门联合开展了以电脑、烹饪、家政、月嫂、网店经营等为主要内容的免费技能培训,提高了下岗妇女的再就业能力。成立社区家政服务队、卫生保洁服务队等巾帼再就业基地,帮助下岗妇女实现了再就业。

      二是广泛开展妇儿维权宣传。利用广场咨询、文艺演出、印发宣传单和橱窗图板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组织社区妇女开展了创建无家庭暴力社区、无毒社区等活动,聘请法律专家为社区居民开展法律服务、法律培训、法律宣传,把法律服务送到社区群众家门口,教育引导妇女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三是加强巾帼志愿者队伍建设。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重要的衡量标准要看志愿者有多少。近年来,湓浦街道通过多种形式,发展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巾帼志愿者在城市妇女工作中的作用,实现了城市妇女工作重心的下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目前,我街共组建各类巾帼志愿者队伍8支,参与人数近150人。

三、致力维权,做“服务型”妇女干部

大力实施和谐家庭创建。开展“知荣辱、讲文明、争创和谐好家庭”等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评选表彰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及学习型家庭,激发了社区居民创先争优的热情。开展“节能环保家庭社区行动”、“低碳家庭、时尚生活”等主题活动,号召社区妇女及家庭做节能低碳、保护环境的倡导者、实践者和志愿者,建立健康、文明、简约、环保的生活方式。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组建社区腰鼓队、秧歌队等群众性文艺组织,为社区居民献上自娱自乐、自编自演的精彩节目,丰富了社区妇女儿童的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