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根据浔阳区政府关于印发《浔阳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规定》浔府发[20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的实际,特制定服务承诺。
    1、按照公开、透明、科学的程序办事;
    2、在承诺的时限内给予办复;
    3、公平行政,不办关系证,不办人情证;
    4、办事人员真诚热情,周到服务;
    5、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办事;
    6、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进行公开;
    7、办事结果公开;
    8、举报投诉电话向外界公开;
    9、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向外界公开;
    10、及时、准确地进行总结并向上级汇报工作。
    严格遵守上述承诺,一旦违反规定制度办事,将按《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欢迎全区干部职工人民群众对我局所做的承诺内容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792-8566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