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根据浔阳区政府关于印发《浔阳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规定》浔府发[20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的实际,特制定服务承诺。
1、按照公开、透明、科学的程序办事;
2、在承诺的时限内给予办复;
3、公平行政,不办关系证,不办人情证;
4、办事人员真诚热情,周到服务;
5、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办事;
6、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进行公开;
7、办事结果公开;
8、举报投诉电话向外界公开;
9、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向外界公开;
10、及时、准确地进行总结并向上级汇报工作。
严格遵守上述承诺,一旦违反规定制度办事,将按《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欢迎全区干部职工人民群众对我局所做的承诺内容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792-8566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