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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浔阳清风网发布日期:2017-01-05[浏览次数:

一、部门简介

    区纪委和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种职能。

    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全区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协助区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经常性工作是:对党员干部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政府机关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行政监察法和其他党内政府法规制度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干部的处分;受理党员干部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干部的权利。

    单位地址:九江市浔阳区庾亮北路2号

    邮政编码:332000     联系电话:8223297

二、部门职责

    (一)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党委、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区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区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区委和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各单位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命程序,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部门管理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况轻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命程序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的决定;管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清廉为政。

    (七)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理论及其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八)会同区直各部门党组织以及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纪委、监察局授权及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领导分工(暂定)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孙金星:主持区纪委全面工作。

    区政府党组成员、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居莉:协助书记处理区纪委日常工作;主持区监察局全面工作;主管党风政风室、案件审理室,联系指导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

    区纪委副书记张巍:主管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联系指导第二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

    区纪委副书记谈荣亚:主管办公室、组宣室、监管室、派驻(出)机构、机关党支部,联系指导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

    区纪委常委、区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殷方熙:协管案件审理室。

    区纪委常委、正科级纪律检查员、监察员程茜:协管组宣室、监管室、机关党支部。

    区纪委常委、第一纪工委副书记李松辉:协管党风政风监督室。

    区纪委常委、信访室主任吕龙进:协管信访室。

    区纪委常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刘聪:协管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

   

四、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联系电话:8223297

1、负责协助委局领导班子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区纪委全委会议、常委会议、委局办公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负责与区纪委委员联系;

2、汇总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组织起草区纪委全委会工作报告及委局有关文件文稿,编发通报和信息,审核以委局及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3、督促检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区委、区政府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以及区纪委全委会议工作部署和区纪委常委会议、委局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及委局主要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汇总委局机关贯彻落实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分工任务情况,组织协调有关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

4、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等工作;

5、组织协调委局机关机要文件的办理和运行管理,保管、使用区纪委、区监察局及区纪委办公室印章,负责制发委局机关各部门,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印章,负责委局机关保密工作,协调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密码管理工作;

6、负责委局机关财务管理、干部职工工资福利等工作;

7、负责委局机关对外联络接洽、秘书、值班工作;

8、统筹指导归档工作,负责委局机关及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文书、音像等档案管理,编辑整理有关档案材料;

9、协调委局机关有关工作;

10、负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宣室联系电话:8223297

1、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工作制度、巡视工作制度建设等工作;

2、负责委局机关、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干部队伍建设,承办有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员档案等工作,加强委局机关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

3、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区直有关单位纪检组领导班子和组织建设,承办相关干部人事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街道纪工委组织建设,承办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监察室主任提名和考察等干部人事工作,指导街道纪工委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

5、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承办对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委局机关因公(私)出国(境)备案等工作;

6、组织办理区管干部任前、试用期满等回复区委组织部征求意见工作,承办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有关工作;

7、负责全区科级后备干部和新录用国家公职人员参与办案陪护、接受廉政教育的抽调工作。

8、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理论政策、形势任务、决策部署、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等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

9、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开展对全区党员、公务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协调廉政文化建设及纪检监察电化教育工作;

10、负责委局机关的新闻事务,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信息传播工作;

11、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宣传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和网络信息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重点新闻网站等做好网络宣传引导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历史及规律的研究;

12、组织协调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调研工作,汇总、整理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成果和信息资料,组织开展对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历史及规律的研究;

13、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民意调查;

14、负责协调委局机关全局性制度规定的起草、咨询答复和解释及编纂工作;

15、负责全区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清理工作,负责对有关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意见;

16、指导全区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工作,并协调相关业务工作,负责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日常管理、督导检查、工作考核;

17、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区委对巡视工作的有关部署,研究提出本级巡查工作计划和方案,汇总巡查工作情况,督促巡查成果的运用。

18、负责上级巡视组开展巡视的有关联系工作,负责本级开展巡查的有关协调工作;

19、向区委巡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查工作重要情况,向区委巡查组传达区委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对区委和区委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有关事项进行督办;

20、负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党风政风监督室(浔阳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浔阳区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联系电话:8119023

1、综合协调全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重要监督检查活动;

2、综合协调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的贯彻落实;

3、综合协调全区政治纪律的执行和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开展党风政风专项监督检查,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和一般性违反廉洁自律问题的查处;

4、综合分析全区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相关政策理论研究,提出工作建议;

5、牵头应由委局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指导、督办街道纪工委、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和区直单位(部门)对相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6、监督检查街道党工委、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街道纪工委、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对涉及的区管干部实施责任追究;

7、督促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中央和省、市、区关于作风建设规定的执行情况,调查处理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

8、监督检查承担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任务的相关部门履行牵头和协办职责情况,协调查处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开展行风建设和纠风专项治理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9、会同有关单位开展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民意调查;

10、履行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职能;

11、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

12、参与起草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综合分析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

13、协助、配合办理区管干部有关征求意见工作;

14、负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信访室联系电话:8225906

1、受理对全区各级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处理网络举报;

2、对反映区管干部一般性问题和经调查存在轻微违纪问题实施信访监督;

3、提供信访举报信息,向委局领导报告重要举报情况;

4、向街道纪工委、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交办并督办有关检举、控告和申诉事项,审核办理结果,并向区纪委监察局报告有关情况;

5、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检举、控告进行核实;

6、处置信访举报中的突发情况;

7、对信访举报工作进行调查研究;

8、协助办理区管干部有关征求意见工作,对一般性问题进行调查;

9、负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监管室(案件监督管理及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联系电话:8217192

1、负责对反映区管干部问题线索、领导批示或交办线索、案件检查部门案件中发现及其他案件线索进行集中管理,并分送相关纪检监察室。统一受理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协调召开委局机关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排查会议,协调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2、负责查办案件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承担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与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沟通联系,承办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督促落实会议决定事项,建立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协调跨地区跨部门办案协作追防逃相关工作,配合外地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调查取证工作;

3、负责对遵守办案程序、履行办案手续、执行办案纪律以及依纪依法安全办案、办案场所的安全、办案保密工作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对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办案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协查;

4、督促查办中央纪委监察部、省纪委监察厅和市纪委监察局、区委、区政府及委局领导批办、交办案件及办理相关事项并及时上报;

5、负责对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及其相关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上报;

6、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

7、负责委局机关、街道纪工委、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初核及案件的审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

8、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规定,督办有关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

9、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10、协调办理区管干部征求意见工作;

11、负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第一、第二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8225906  8217192

1、监督检查区管领导班子及区管领导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

2、承办区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办理其他比较重要和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协助党风政风监督室承办由区纪委参与调查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3、按照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负责向区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同时向市纪委监察局报告,监督、指导街道纪工委、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案件查处工作,对区纪委交办的问题线索进行督办,按照《复查制度》对街道纪工委、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主要案件进行复查;

4、协助配合办理区管干部有关征求意见工作;

5、负责了解街道纪工委、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的查办案件工作情况;

6、负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案件审理室  联系电话:8119023

1、负责审理委局直接检查处理和市纪委、监察局或区委、区政府批办的案件;

2、受理党员、监察对象对委局作出的党纪政纪处分决定不服,对政府部门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申诉案件,及其他需要由委局办理的申诉案件,处理、督办委局收到的申诉信件;

3、审理街道党工委、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呈报的备案案件;

4、承担监察局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办监察局给予的行政处分的解除工作;

5、审理街道纪工委征求意见的案件和委局机关纪检监察、信访部门征求意见的案件;

6、区委、区政府和委局机关有关部门征求案件审理室意见的案件;

7、负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