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阳区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
浔阳区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2017-06-30【浏览次数:: 】
浔阳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于2011年7月在全区范围内正式实施,作为全省首批试点实施单位,自工作开展以来,得到了居民的好评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肯定。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体系,经区政府第13次常委会议研究通过,从2017年1月起居民缴费最低档次由原来的100元提高至300元,最低缴费补贴由30元提高到40元。同时政府代缴人员(重残一二级、低保人员)标准由100元提高至300元,缴费补贴由30元提高到40元,代缴人员所需保费由区财政承担。截至今年6月,这项政策已惠及我区重残一二级人员、低保人员共计12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