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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中心城区公租房试点“即租即买”政策(解读)

浔阳区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2017-08-22【浏览次数::

日前,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九江市中心城区公租房及配套经营性服务用房出售工作的实施意见》(九府厅发〔2017〕33号),对市中心城区由市政府直接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及其配套经营性服务用房的出售范围、出售对象、出售方式、出售价格、出售程序等进行了再次明确和细化,并公布了3个公租房小区的完全产权出售均价。

1.3个小区试点“即租即买”

《实施意见》规定,公租房的出售对象必须为经公开摇号分配,中签并承租该公租房,且符合公租房其他购买条件的对象,不面向社会公开出售,但公租房配套经营性服务用房,面向社会公开出售。而售价由市物价部门会同住房保障、审计、财政等部门共同核定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实施。

购买公租房,须办理承租手续,但没有承租期限限制,既可购买有限产权,也可入住时直接购买完全产权(即“即租即买”)。这也是《实施意见》的新政一大亮点,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是购买公租房产权不再有期限限制,即取消了原来购买公租房有限产权须承租满6个月,购买公租房完全产权须完成有限产权100%份额购买满2年的期限限制,从某种意义上说,对于《实施意见》出台后交付入住的对象进行产权购买的,优惠了6个月的房屋租金;二是实行公租房有限产权和完全产权“齐步走”。即不再要求先购买有限产权,满2年才能购买完全产权,而是允许自愿选择购买有限产权或直接购买完全产权。

为稳步推进,“即租即买”方式目前仅在怡和苑、怡居苑、怡景苑3个小区试点实行,其他小区仍按原规定的出售期限和方式进行,即仍然实行“先购买有限产权,再购买完全产权”,并有相应的时间限制。

当然,无论是购买公租房有限产权还是完全产权,均可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2.一房一价 售价低于周边房价

据介绍,公租房的有限产权出售价格侧重于“成本”,以实际建设成本作为核定依据。而完全产权出售价格则更侧重于“市场”,以小区周边商品房售价作为核定依据,是在有限产权售价基础上,综合届时同类地段普通商品房土地出让金平均水平及建设成本和相关优惠规费、利润后确定,原则上明显低于届时同类地段普通商品房的实际成交均价。以上价格均由市物价部门测算核定后报政府批准实施。

“《实施意见》出台后,部分群众认为公租房售价涨了,这其实是对出售政策的误读。”据九江市住房保障中心的工作人员解释,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政府可每年调整一次公租房有限产权出售价格,尽管近年来中心城区商品房价格上涨,但市政府仍然维持2015年9月公布的2030-2700元/平方米的有限产权出售价格,并未进行调整。

此次公布的3小区的完全产权售价,在定价时,市物价部门是基于目前各小区周边商品房出售均价进行核算测定,并报政府批准的,更加侧重于“市场”。同时考虑这3个小区将试点实行“即租即买”,为避免部分不法分子利用这一公租房出售政策借机牟利,出现虚报骗取公租房,挤占公租房资源,甚至哄抬炒卖公租房等情况,因此在售价核定时适当压缩了牟利空间,但还是明显低于各小区周边商品房实际成交均价。此外,公布的价格为小区出售均价,将根据房屋所在的楼层、朝向等进行设定,实行一房一价。

因而,此次只公布了试点实施“即租即买”的3个公租房小区的完全产权价格,而有限产权价格并未进行调整。

3.购房有多种优惠可选择

根据2015年9月市政府相关会议纪要及此次《实施意见》,各公租房小区产权价格具体为:

(一)有限产权售价(小区统一价):怡濂苑2030元/平方米;怡溪苑2270元/平方米;怡居苑2300元/平方米;怡和苑2350元/平方米;怡景苑2700元/平方米。

(二)完全产权售价(出售均价,一房一价):怡居苑均价4650元/平方米;怡和苑均价4700元/平方米;怡景苑均价5100元/平方米。

据介绍,考虑到公租房承租家庭的经济能力,《实施意见》明确,购买公租房可以一次性付清,也可以分期付款,还可以申请银行按揭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

选择分期付款的购房家庭,可按40%、70%、100%三个档次分期付款,付款期限不超过3年,付款次数不超过3次,即三年内必须缴清全部购房款完成购买(只有完成100%产权份额购买方可办理不动产权证)。如3年内未完成购买的,其已付购房款抵扣所承租房屋3年全部租金与个人实际支付租金差额后,结余部分不计利息予以退回,购买行为终止。

选择分期付款的购房家庭,以月度为结算单位,按缴款比例减租,申购人凭购房合同和缴款凭证到所在小区的房屋管理站(或指定的物业服务处)重新核算租金并签订合同。购买公租房产权,在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后仍需贷款的,可同时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但提取加上贷款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

购买公租房有限产权需缴纳物业维修基金,暂不缴纳契税;购买公租房完全产权需将契税与物业维修基金一并缴纳;已完成公租房有限产权购买,现须购买完全产权的,不再重复缴纳物业维修基金,但须缴纳契税。

《实施意见》还规定:“购买公租房产权,选择一次性付清全款的,可一次性给予房屋购买总额1%左右的付款优惠。对承租对象在租赁公租房1年内购买公租房完全产权的,可一次性给予房屋购买总额1%的奖励。”

4.有限产权可抵押、继承,但不得租售借

公租房有限产权,是指所购公租房性质仍为保障性住房,购房者仅拥有所购房屋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权,而收益和处分权受限。即购买后不能对外出售、出租、出借,仅可用于自住、但可以继承、抵押,且购买后所购部分不再需要支付房屋租金。在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时,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在不动产登记簿及权属证书附记栏中注明“公共租赁住房”、“有限产权”字样。

公租房完全产权,是指所购公租房性质不再是保障性住房,购房者拥有所购房屋所有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即购买后等同于普通商品房,可以上市交易。

《实施意见》明确,购买公租房有限产权后如不需要此房屋,有两种方式退出:一是购买公租房完全产权后上市交易;二是可申请政府回购,政府批准回购后,原有限产权购买价款加活期利息予以退回,购买行为终止,所需转移登记税费由有限产权人承担。回购房屋作为公租房源纳入下次公开摇号分配。

5.常年可申请 手续便捷

由市政府投资面向社会公开分配的公租房,共8个地点,分别是:位于市新中医院附近,学院路与陆家垄路延伸线交接处的怡和苑;位于庐山大道东侧、市财政局旁的怡居苑;位于濂溪大道南侧,老九星公路西侧的怡濂苑;位于十里大道延伸线以东,莲花镇妙智社区旁的怡溪苑;位于九园路与兴城大道交汇处的怡庐苑;位于庐山文明新城东侧的怡芳苑;位于八里湖畔,市体育中心旁的怡景苑;位于八里湖南组团永宁路南侧,庐山北路西侧的怡美苑。

经过近几年摇号分配,目前,怡芳苑、怡庐苑两小区房源仍较充裕。

购买公租房完全产权和有限产权的流程基本一致,仍然实行“常年就近申请、集中资格审核、及时缴款签约、按月办理结算、代理产权办证”的方式,申购对象可就近在承租小区管理服务站或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申请。为方便群众,置地公司将在怡和苑、怡居苑、怡景苑分别设立了售楼部,群众可就近前往办理相关手续。

(一)申请地点及咨询电话:

九江市住房保障中心:八里湖新区长虹西大道366号房产交易中心二楼。

(二)各小区申购手续办理地点:

1、怡和苑:怡和苑房屋管理站(怡和苑二期物业综合服务楼,电话:8108732)

2、怡居苑、怡濂苑:怡居苑房屋管理站(怡居苑一期物业综合服务楼,电话:8107823)

3、怡景苑:天杰物业怡景苑服务处(电话:8890503)

4、怡溪苑:天杰物业怡溪苑服务处(电话:8907949)

5、怡美苑:人本物业怡美苑服务处(电话:6976008)

(三)市置地公司签约地点:

1、怡和苑:陆家垄路与学院路交汇处怡和苑一期7号楼一楼展厅内(电话:8860003)。

2、怡居苑:庐山大道东侧、市财政局东侧怡居苑一期12、13号商铺(电话:8860005)。

3、怡景苑:八里湖环湖支路怡景苑1号楼1号商铺(电话:8860007)。

4、其他小区:大中路339号供销社大楼一楼九江银行,格林豪泰酒店对面(电话:8566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