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的紧急通知
浔阳区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2017-08-22【浏览次数:: 】
南昌市物价局,赣州、吉安、抚州市发展改革委,省属各公立医院:
按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2017年要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的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根据国家发改委近期召开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座谈会,部署全面推开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并对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要求精神,经研究,为确保按国家要求如期完成改革任务,现就南昌、赣州、吉安、抚州和省属公立医院全面推开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面取消药品加成等工作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增强紧迫感,切实抓好全面推开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关键环节。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是一项硬任务。价格主管部门、省属各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增强紧迫感,亲自挂帅,认清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地深入贯彻落实,坚决打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面取消药品加成攻坚战,确保如期完成改革任务。
二、4月28日前出台工作方案
4月20日-28日,要按照8月底前实现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覆盖、全部取消药品加成的要求,倒排时间表,明确重要工作任务的时间节点(具体到天),做好相关单位的动员工作,研究出台工作方案。
三、5月30日前完成本市(医院)全面推开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测算工作
5月2日-30日,各价格主管部门、省属各公立医院要迅速启动测算工作。在深入调研、精准测算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已完成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任务市县的经验做法,牵头并会同有关部门细致做好本市(医院)全面推开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测算工作,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由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补偿,并做好与财政投入、医保报销政策的衔接,推动破除“以药补医”,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新型补偿机制。
四、6月30日前完成本市(医院)全面推开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施方案
(1)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按照“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要求,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比价关系。重点是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价格。
(2)同步配套相关改革。强化与医药、医保、医疗等改革政策协同联动,同步推进。特别是做好与医保政策的衔接,调整后的医疗服务收费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要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和耗材等费用,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腾出空间。要推进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强化综合监管,形成改革协同效应。
(3)平衡好相关方利益。正确处理好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患者等各方关系,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要树立底线思维,高度重视保障特殊病种群体、低收入群体特别是贫困家庭的利益,保障这些群体的基本医疗需求。
五、7月30日前必须正式出台本市(医院)实施方案
各价格主管部门、省属各公立医院必须在7月7日前完成本市(医院)全面推开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施方案报当地政府和省医改办的审批工作,并根据当地政府和省医改办的审批意见进一步完善。7月30日前必须正式出台本市(医院)实施方案。
六、加强督导检查
(1)加强督导检查。5月8日-12日,省发改委将会同省卫计委深入南昌、赣州、吉安、抚州和省属各公立医院进行全覆盖的督导检查。主要内容:主要领导是否亲自挂帅、是否已出台工作方案、是否按8月底前完成任务倒排时间表、是否已在5月上旬开始启动测算工作等;5月-7月间,省发改委将根据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的地方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督导后工作仍不力的,要进行约谈,并通报当地政府。
(2)加强重点工作调度。自4月24日始,省发改委将建立每周定期调度制度,并运用多种形式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
2017年4月19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卫计委、省人社厅、省医改办。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