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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重大项目

浔阳区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2017-08-22【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央、省经济工作会及省、市党代会精神,按照区第十次党代会、区委十届三次全会总体部署和要求,以聚力创新开放加快绿色发展,进一步加强项目谋划,完善项目调度,强化项目督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进度,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引擎”作用,推动“四个浔阳”建设,切实做到与市委市政府精准对表,区委区政府决定将2017年定为我区“重大项目落实年”。为此,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强化项目管理机制

建立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机构,强化重大项目管理机制。成立项目推进组织机构,明确项目申报来源,完善项目决策程序,实行项目动态管理,建立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库,并以重大建设项目库为基础,编制每年的全区重大项目计划,完善全区重大项目谋划、评估、论证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1、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区委专职副书记任副组长,区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任小组成员的项目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活动办主任由区发改委主任兼任。同时,成立区重大项目落实年联合督查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督查有关工作。

2、明确项目范围和申报来源。全区所有棚改项目、总投资超过5000万元以上产业项目,实际总投资100万元以上的民生保障和社会事业项目全部列入全区重大项目计划范围由各街道、区直各单位组织申报,区发改委牵头负责梳理初审,并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征求意见,确保不出现重复或漏报情况。

3、明确项目决策程序。区发改委在项目初审和分类汇总后,呈报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审核,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审定,向区委常委会议报告,以区“两办”名义下发各街道、各部门执行。

4、实行项目动态管理。对全区重大项目建设计划实行动态管理,凡符合条件的招商引资项目待正式签约后,按有关程序及时纳入全区重大项目计划;年度内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各类重点项目,将全部纳入全区重大项目计划;确因客观原因,年度内难以开工的重大项目,经相关程序批准后,将调整出全区重大项目计划。

 二、强化项目推进机制

进一步强化项目推进落实机制,督促项目单位落实责任,强力推进重大项目实施,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完成年度建设目标任务。

5、落实项目主体责任。由全区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牵头挂点全区重大项目,区直各单位、各街道作为项目建设“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抓落实。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目标意识,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可操作的工作方案。定机构、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定责任,全力以赴确保项目及时开工建设,按时竣工投入使用。

6、强力推进重大项目。突出问题导向,加强全区重大项目调度力度,确保项目推进工作精准到位、环环相扣。“日解决”,项目挂点领导就项目推进中发现的问题,可随时召开调度会现场解决。对不能现场解决的,将问题收集汇总后分别报送区项目落实年活动办和区政府分管领导;“周协调”,政府分管领导每周不定期分别就分管领域的重大项目召开协调会,实地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月调度”,区政府每月不定期召开项目综合或专项调度会,重点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季推进”,区四套班子联席会议每季度听取全区经济运行情况汇报,听取项目挂点领导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和联合督查办重大项目督查情况汇报。

7、做好项目跟踪服务。全区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强化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创新审批方式,简化审批流程,精简前置审批,缩短审批周期。部门之间要加强横向联动、有机衔接,切实形成推动项目建设的合力。   

8、建立工作通报制度。“日解决”、“周协调”、“月调度”情况,由会议组织牵头单位及时将会议情况报送区项目落实年办公室汇总,项目落实年办公室每月不定期以工作简报形式报区委、区政府班子成员和区人大、区政协主要领导。同时根据需要将项目落实情况报送市项目落实年活动办。

三、强化项目督查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重大项目落实年相关部署,进一步整合各方力量,加强统筹协调,形成督查合力,着力构建上下贯通、协调统一、职责明晰、协同联动、齐抓共管、快捷高效的督查工作机制,确保全区重大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9、建立督查长制度。区委书记任总督查长,区长、区委专职副书记任副总督查长,根据领导挂点安排,由区委常委任挂点街道或园区督查长。总督查长、副总督查长负责统筹督查全区项目建设情况;各督查长每月对挂点街道和园区项目进行一次督查调度,并将督查情况形成报告报总督查长和副总督查长,同时抄送给联合督查办公室。

10、设立联合督查办公室。在区“两办”督查室基础上,组建区重大项目落实年联合督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委督查室。根据督查任务安排,从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主要经济部门抽调人员参与督查工作。联合督查办公室每季度开展一次全面督查活动,具体负责全区重大项目推进、问题化解、领导交办等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对所有项目建立督查台帐,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工作服务不到位、问题协调不到位、交办落实不到位等情况,及时下发督查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内容,规定完成时限,对逾期不改的部门(个人)予以通报。

11、建立问题销号制度。项目挂点领导和项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针对通报的问题限时整改到位,并于规定时限内将整改到位情况报送督查长。对被列入市级台账的,在整改情况落实到位后,通过区联合督查办及时报送市联合督查办销号。区联合督查办每月汇总全区问题销号情况报总督查长、副总督查长。

12、建立奖惩制度。一是建立奖励机制。年终由区委、区政府对全区重大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考评,对服务项目高效的单位在年度目标考评中给予加分;对推进项目建设得力的先进个人给予奖励。二是建立约谈机制。对连续六个月整改不到位的项目责任单位,由区委组织部对其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三是建立问责机制。对区委、区政府要求不落实且联合督查办下达整改通知书,仍逾期不改,存在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情况严重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启动问责程序并给予相应处理。

13、加强民主监督。每半年,区人大、区政协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全区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开展专题视察、评议,并形成报告报区委。

14、营造浓厚氛围。区委宣传部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电台、微媒体等作用,在主要位置、重要时段和品牌栏目开辟专题专栏,对全区重大项目建设及落实年活动中的得力举措、亮点工作和突出成效要及时进行跟踪报道。加大国家和省市级电台、电视台、网站和报刊的上稿力度,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我区重大项目建设。对全区重大项目落实年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曝光和追踪报道,督促问题解决,推动全区重大项目建设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为重大项目落实年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