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浔环函[2017](02)、浔环函[2017](03)号文作废的公示
浔阳区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2017-09-12【浏览次数:: 】
由于中石化九江分公司25万吨/年苯抽提装置改造项目和重整生成油全馏分加氢项目在2017年7月25日的专家技术论证会中,由专家组对这2个项目的执行质量标准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将浔环函[2017](02)、浔环函[2017](03)2个质量执行标准函作废。执行浔环函[2017](05)、浔环函[2017](06)文中新的质量标准。
浔环函[2017](02)关于下达“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25万吨年苯抽提装置改造项目”环境质量执行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函.doc
浔环函[2017](03)关于下达“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重整生成油全馏分加氢项目”环境质量执行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函.doc
浔环函[2017]05号关于下达“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25万吨年苯抽提装置改造项目”环境质量执行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函.doc
浔环函[2017]06号关于下达“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重整生成油全馏分加氢项目”环境质量执行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