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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九江分公司增设污泥干化处理设施项目第二次网上公示

浔阳区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2017-09-18【浏览次数::

 

中国石化九江分公司增设污泥干化处理设施项目报告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需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信息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及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

中国石化九江分公司增设污泥干化处理设施项目

2、建设地点

位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内。

3、项目概况

增加一套污泥干化处理设施,干化后的污泥与煤混合后送至CFB锅炉燃烧处理。项目总投资161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泥干化厂房、脱水污泥储存、干化污泥给料泵、污泥干化机、干化污泥储存、装车设施以及水、电、蒸汽、氮气、仪表风等公用设施的配套。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建项目环境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等。

(1)废气

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锅炉烟气脱硫采用炉内喷石灰石+炉外石灰石-石膏湿法相结合的方法脱硫,烟气脱氮采用SNCR脱硝技术处理,烟气除尘采用布袋除尘装置,经处理后的烟气经80m的烟囱高空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新增干化洗气废水、蒸汽冷凝水和污泥脱出水排入厂区含油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至循环水场,不外排。

(3)噪声

对项目区内生产设备采取隔音、消音、减震、吸声等治理措施。

(4)固废

项目新增固废主要有炉渣、除尘灰渣及脱硫石膏。

炉渣、除尘灰渣需经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鉴定其是否为危险废物,如是危险废物需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如不是危险废物,则外运综合利用,脱硫石膏外运综合利用,不外排。

(5)环境风险

拟建项目存在着毒物泄漏的事故风险,经预测和评价,设定的最大可信事故为氨水装置泄漏引起的NH3挥发扩散,其中半致死浓度的距离为离事故发生点204.8m,半致死浓度未超过项目规划厂界,在工艺设计以及安全管理方面严格执行,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拟建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要求,属于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项目建设符合九江市总体规划和金安组团详细规划的相关要求。环境质量现状适合项目建设,影响预测表明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厂址选择是合理的。本项目建设在落实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工程产生的环境影响能够为当地环境接受。工程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从环保角度讲,如果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严格执行“三同时”政策,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或社会团体可向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索要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区周围村庄和周围企事业单位,以及机关单位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

(1)本项目对环境产生的噪声、废气、废水等以及施工期环境影响,从环境角度考虑,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可行;

(2)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对项目建设等的意见;

(3)其他环保要求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欢迎您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用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单工

联系方式:18929543344

评价单位: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选址14区甲16号1幢6层610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10-51230069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