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情况进行公告,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八一分院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九江市浔阳区庐峰路36号,地理坐标为东经115°59′42′、北纬29°43′18′′。
项目概况: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八一分院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位于九江市浔阳区庐峰路36号,地理座标为东经115°59′42′′、北纬29°43′18′′。建设项目占地面积3807m2,总建筑面积3361 m2,建筑总共五楼,1楼包括中医门诊、中医骨伤科、针灸理疗科、中药房、收费处和熏蒸室,其余4楼都是由医生办公室、护士站和病房构成。编制床位150张,劳动定员168人,其中行政人员为24人,医护人员为144人。门诊量约为30人次/日(建设项目只有1楼设置中医门诊)。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九江市浔阳区庐峰路36号
联系人:徐克成
联系方式:1527927941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九江市濂溪区庐山国际G30栋
联系人:余工
联系方式:15070969151
电子邮箱:jxjiuhuan@163.com
四、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1、废气: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营运期项目停车场废气、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及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
2、噪声: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营运期门诊部人员嘈杂声,低压室、污水处理站水泵、空调主机运转声。
3、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及医疗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pH、COD、BOD5、SS、粪大肠菌落。
4、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营运期的医院污泥、栅渣、生活垃圾及医疗固废等。
五、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求
1、废气:停车场汽车尾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备用发电机废气排放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Ⅰ、Ⅱ阶段)》(GB20891-2007)第Ⅱ阶段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水站恶臭的排放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废气排放标准要求。
2、噪声: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对高噪音的设备采用隔声降噪等治理措施,以达标排放。
3、废水: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院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一级处理+二氧化氯消毒”处理工艺,经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排放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经老鹳塘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长江。
4、固废: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全部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置,中药渣和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理。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发展政策,项目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工程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经济技术可行,项目不会改变项目区域现有的环境区域功能。因此,本评价认为,在本报告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及达到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情况下,项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所在区域居民以及对项目关心的公众。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重点关心的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以书面形式进行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特此公告。
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