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4月,浔阳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胜利召开。此后,选举历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如下:
朴林玉:1981年4月,任第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邹庆墀:1984年7月,任第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熊汉川:1987年6月,任第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周春才:1990年4月,任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周春才:1993年1月,任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范序德:1997年3月,补选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曹林淼:1998年2月,任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傅云生:2002年7月,补选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刘爱琴:2003年1月,任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刘爱琴:2007年3月,任第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浔阳区人大常委会设立办公室、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
浔阳区人大常委会是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 对区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讨论决定本区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根据区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审查和批准区人民政府编制的区本级决算;决定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规范性文件和法律文书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事项;任免、决定任免或者撤销、决定撤销本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以及从本级国家机关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正职的代理人选;决定是否接受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辞职;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向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区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报告以及受理的重大申诉、控告和检举情况的报告;审议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撤销区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和法院、检察院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补选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依法保障区人大代表执行职务;决定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和有关的选举事项;决定设立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并确认代表资格;决定召开和召集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决定授予区级荣誉称号; 需要常务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