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向东主持会议,副主任梅美华、易小慧、孔焙、曹文文、黄修勇、易晓剑及委员出席会议。会议应到26人,实到22人,合于法定人数。 区政府副区长、区财政局长凌海,区法检两院副院长,区政府办、区科技科局、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科技专项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以及2016年政府债务调整的报告;听取区政府关于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召开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审议《浔阳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草案)和《浔阳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草案);书面审议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视察“百日大提升”活动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2016年度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决定(草案);审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规章制度》;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落实《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关于〈2015年度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浔阳区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汇报;书面审议区检察院关于落实《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