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邹寒春、王启钧等四十二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区人民法院:
九江市浔阳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通过:
任命:
邹寒春、王启钧、周平建、陈剑飞、周媛、周卉、赵浔轶、张驰明、占道胜、余晓、余松林、阳晓东、许淑文、谢荣桓、肖昌福、吴仲梅、邬德力、温晓敏、朱艺芳、田龙生、桑清亮、潘翔、刘彦瑰、刘学金、刘晓梅、刘惠慧、刘国浔、李城漳、黄锦贞、胡丰成、洪烽、郭芳、冯长江、范昊、陈招新、曹明义、吴维阳、缪惠莉、龚冬玲、陈尚淼、陈晖、曹亚等四十二位同志为浔阳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