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向东主持会议
会场
9月28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向东,副主任易小慧、孔焙、曹文文、黄修勇、易晓剑及委员出席会议。会议应到26人,实到24人,合于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6年度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2016年度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浔阳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已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上述相关报告的决议以及审议意见(草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的提请。
会议还书面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落实《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执行情况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汇报;书面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落实《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浔阳区2017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汇报。
区政府副区长胡迪,区法院院长刘学武,区检察院检察长张云飞,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卢选勇,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安监局、区审计局、区科技局、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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